浙江:规范政府采购秩序 织密公平竞争防护网

政府采购信息网 郝帮滔 2025-02-28 20:23:38

在经历三年专项整治、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的关键节点,浙江省政府采购领域迎来新一轮改革。2025年2月28日,省财政厅发布《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秩序促进公平竞争的通知》(浙财采监〔2025〕2号,简称《通知》),直指采购人主体责任不清、代理机构收费混乱、围标串标高发等长期痛点,以数字化监管和跨部门协同为抓手,推动政府采购从“程序合规”向“治理效能”深度转型。这一举措被视为浙江深化“放管服”改革、激发市场活力的重要一环。

堵漏洞:采购文件不得设“定向门槛”

针对采购人滥用自由裁量权设置歧视性条款的现象,《通知》明确禁止将非强制资质、特定地域或所有制企业作为资格条件,货物采购项目须确保至少3个品牌参与竞争,服务及工程采购项目则需有3家及以上潜在供应商。同时,全面清理已取消的资质、奖项等加分项,杜绝信用评价、认证等非法定条件作为评审因素。为强化源头管控,采购人需建立需求审查机制,重点审核文件的公平性、竞争性和合规性,避免倾向性表述。

斩利益链:代理机构收费须“阳光化”

《通知》明确代理费应由采购人或集中采购机构直接支付,禁止通过个人账户操作,并要求代理机构在采购文件中公开收费标准及金额,接受社会监督。此举旨在切断代理机构与供应商间的利益关联,减少暗箱操作可能性。

打假牌:中标后复核材料,失信者无处遁形

供应商造假问题频发,《通知》要求采购人及代理机构在中标公告发布后,对检测报告、认证证书等核心材料进行复核,结果纳入档案管理。一旦发现虚假材料,财政部门将依法查处并通报至监管部门。此外,采购人须在中标通知书发出30日内完成合同签订,严格履约验收,对假冒伪劣产品或违约行为追责到底,并按约支付款项,保障企业权益。

防围标:AI预警+硬性否决,技术堵截违规操作

《通知》新增围标串标直接否决条款,明确电子文件硬件信息重复、使用他人数字证书加密、内容错误一致超3处、联系人信息重合等情形均视为违规。同时,政府采购数字化平台将上线智能预警功能,通过大数据比对分析异常数据,提升围标串标识别精准度。

跨部门联动:严查单一来源采购,强化信用惩戒

针对单一来源采购易被滥用的漏洞,《通知》强调仅限法定情形使用,且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的项目须组织专家论证并公示,有异议则重新评估或改用其他方式。工程采购领域进一步严格适用单一来源程序。财政部门将联合纪委监委、公安、法院建立跨领域处罚信息共享机制,对违法行为实施联合惩戒,并通过典型案例曝光形成震慑。

记者了解到,该《通知》的出台并非简单修补制度漏洞,而是通过压实采购人责任、规范代理行为、强化技术防控和跨部门协同,构建全链条监管体系。未来,浙江将继续以数字化为引领,推动政府采购领域治理能力现代化,为全国提供可复制的改革经验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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